伴隨著12月的到來,2020年正式進入倒計時。一批新規給這個冬天增添了陣陣暖意,有哪些事關我們切身利益?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促銷新規實施:商家不得“先漲價再降價”
這幾年,雙十一等網絡購物節中,各類花式促銷規則十分“燒腦”,讓人經常算不明白商家的優惠政策,有的商家甚至“先提價后打折”。針對這種現象,從12月1日起施行的《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明確,經營者在促銷時,要明確規定折價、降價的基準,不得先提價再折價;對于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或者期限的,要顯著標明等。沒有了“刷單”“刷好評”和促銷套路的困擾,我們終于可以安心買買買了!雙十二就要到了,快看看成效吧!
市場調節價航線又添370條!以二、三、四線城市間的往返航線居多
自12月1日起,國內航線共計370條放開運價,以二線、三線乃至四線城市之間的往返航線居多,如長春-無錫、重慶-洛陽、成都-合肥、惠州-西安等。放開運價,意味著賦予航空公司定價自主權,那么本輪調整后,國內機票價格是否會迎來新一輪上漲?有專家表示,此次新增的航線大多在三四線城市之間,市場需求相對有限,對多數旅客來說影響不大。
除了機票價格改革,高鐵票價也有浮動
京滬高鐵發布公告,自12月23日起,將對京滬高鐵運行時速300-350公里的高鐵動車組列車實施浮動票價。目前來看,高鐵票價的變動主要是和行程歷時相關,快一點的車就漲價、慢一點的車就降價。
有科研不端行為的不得提名國家科技獎
新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于12月1日起施行。亮點在于,報獎方式從“推薦制”改為“提名制”,獎勵對象由“公民”調整為“個人。還要求國家科學技術獎在提名階段即對違反倫理道德或者有科研不端等行為的科研人員、機構“一票否決”。
醫藥代表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
國家藥監局制定的《醫藥代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于12月1日起施行,明確提出醫藥代表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實施收款和處理購銷票據等銷售行為。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正式施行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12月1日起施行,市場監管總局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并對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進行調查處理。這不僅有助于維護市場公平競爭,還保護了我們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12月將實施的新規,它們將影響我們的出行、購物、工作等,你都了解清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