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新聞引發熱議,廣東的陳先生為了取出已故父親的存款,耗時7個月都無法證明“我爸是我爸”。你是不是也曾被沒完沒了的證明所困擾?如何破解“循環證明”和“奇葩證明”?現在就告訴你答案。
為了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了《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什么意思?
以前,當你去行政機關依法申請辦理行政事項時,會被要求提供用于描述客觀事實或表明符合特定條件的材料?,F在,行政機關將不再索要這些證明,而是以書面形式(包括電子文本)一次性告知你相關證明義務、內容和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你只需要進行書面承諾,不再需要“跑斷腿”去辦理“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
具體來看,哪些證明不用再開?
主要是與企業和我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或者獲取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特別是在戶籍管理、市場主體準營、資格考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健康體檢、法律服務等方面。
比如我們在辦理戶籍業務、戶口遷移業務時,對居民戶口簿、戶口遷移證件實行告知承諾制后就可以免于提交;在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時,不用再輾轉多個部門,可以通過告知承諾方式直接申請辦理登記;還有我們生活中經常會用到的親子關系證明、未婚證明、學校就讀證明等,實行告知承諾制后減少很多麻煩。
但是,并不是所有證明都可以實行告知承諾制的。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業審慎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風險較大、糾錯成本較高、損害難以挽回的證明事項都不適用。具體適用范圍將在今年年底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結合實際來劃定。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全面推行將從制度上解決群眾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將“為人民服務”變為實實在在的行動,是真正的“減證便民”有力舉措。